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三和研究 | 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如何维权?

2023-02-24

引 言
      在日常办案过程中,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情况屡见不鲜,但司法实践中,补缴社保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基本已经达成共识。那么劳动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劳动者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案号(2021)京03民终219号

      2019年,劳动者陈某对用人单位A公司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称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A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201元。
经过“一裁二审”,最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A公司存在未依法为陈某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造成陈某相关社保权益受损,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陈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A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本院对此予以支持。判决:A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陈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1201元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不为职工缴纳社保,虽然不能起诉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但劳动者仍然有以下的维权途径:

一、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投诉
      法条索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二、向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提出申请,强制用人单位补缴
      法条索引:《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主张因未缴纳社保而造成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损失
法条索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五)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
四、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条索引:
      1、《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律师简介

王红梅律师

法学硕士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合伙人,一级律师。河北省省直优秀律师,河北省律师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专家、河北省涉外人才库成员。


付巧胜律师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2年度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优秀党员”称号。从业以来,办理数十起交通事故案件,百余起建设工程、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