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赵仁川专职律师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610985180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A20131305321533

工作经历

1、2014年6月—2017年10 月 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 2、2017年10月—至今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执业以来相继为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物华典当行、石家庄金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物流集团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获得单位领导、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以律师团队形式担任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工信厅、河北省胸科医院、河北众恒豪景酒店、大唐河北发电公司及下属6家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基础教育

山西财经大学 法学、新闻学双学士学位。 大学期间既以413分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

专业特长

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公司经营风险防范与化解。

律师业务

经典案例:

1、陈某某等35人与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等劳务派遣合同纠纷一案。作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一审、二审委托代理人,律师驻场办公长达一月之久,搜集各方证据,并在案件事实基础之上,对劳务派遣“三性”及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等提出了独到的学理见解,终获法官认可,取得了良好的代理效果。

2、王某某与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为出借人王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在发回重审,面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指导当事人通过电话录音及账单打印等多方面手段补强证据,最终胜诉。

3、张某某与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众创昌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为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针对原告主张的违法转包一说,代理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七条之规定,并通过我方提交证据推翻了法院就《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文)第四条的适用。

4、北京金天下艺术设计有限公司与河北众恒豪景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为河北众恒豪景酒店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就案件争议事实及标的额无异议的情况下,精准识别对方超过诉讼时效这一要害,最终法院采纳了代理人意见,驳回对方起诉。

5、高某某与北京智阳科技公司、中国环科院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作为第一被告北京智阳科技的委托代理人,首先向法院申请追加直接责任人某公司为被告,后通过庭审质证及辩论识破原告虚假供述,庭审结束后,原告直接撤回起诉。

人生格言或办案宗旨:

诚心做人;匠心办案。


文书查询

典型案例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