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静专职律师
律师号
律师执业证号:11301201711606208
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资格证号:
律师资格证号:A20111301841334
工作经历
2015年至今,一直就职于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被誉为河北省律师界的“西点军校”、“黄埔军校”)。
基础教育
烟台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特长
债权债务、公司经济、征收拆迁、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婚姻家庭、工伤劳保、交通事故等。
律师业务
自执业以来,秉持“勤奋、认真、坚持”的执业理念,服务于多家政府、企业,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及实践功底、严密的逻辑思维、细致准确的分析表达,承办了大量典型、复杂、疑难案件。
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单位: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3、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4、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5、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6、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
7、河北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8、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办理的典型、重大案件:
1、债权债务类
(1)代理原告李某数亿元民间借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2)代理被告河北某建筑公司千万民间借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3)代理原告吴某千万民间借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4)代理原告李某、程某千万民间借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5)代理原告石家庄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百万民间借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2、公司经济类
(1)中国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东兴证券等数亿元合同纠纷案,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2)代理被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近百万合同纠纷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3)多次担任中国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数亿元不良资产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4)代理被告河北星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3、征收拆迁类
作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法律顾问服务律师,参与了其大部分的征收案件诉讼及非诉的工作,并一直与该单位保持良好的合作。
4、房产纠纷
代理被告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案的仲裁代理人,并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5、刑事辩护类
(1)担任杜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辩护人,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2)担任董某千万元走私罪辩护人,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3)担任包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6、知识产权类
(1)代理原告路某某著作权纠纷案,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2)作为顾问单位律师代理了大部分被告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案,取得当事人满意结果。
(3)代理原告某种子公司的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并取得胜诉判决。
7、婚姻家庭类
(1)代理原告闫某离婚案件,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2)对王某继承房产进行见证,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8、工伤劳保类
(1)代理申请人董某数十万元工伤仲裁案件,取得胜诉裁决。
(2)代理申请人白某劳动仲裁案,取得胜诉裁决。
(3)作为顾问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律师,办理了其大部分的诉讼及非诉案件,并一直与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9、交通事故类
代理了某交通事故被告的代理人,取得当时人满意的结果。
人生格言或办案宗旨:勤奋、认真、坚持。
通讯资料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386号
邮政编码:050051
微信及联系电话:17003302234
电子邮箱:10169183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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